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产业园、空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19〕1号)(以下简称《新增项目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通知辖区内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结合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2019年度,市局将于2019年12月开展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工作,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申报。
二、2020年起,市局原则上每年8月开展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工作,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须在每年7月31日前按要求申报。
三、2020年2月起,原申报医疗机构以及已开展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在新增项目试用满1年后半个月内,按以下分类向市局提出转归申请:经临床证明达到预期诊疗效果、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诊疗范围的项目,申请纳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于疗效好且符合市场调节价准入条件的项目,申请纳入市场调节价项目。
四、医疗机构申报新增、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0663-8256095,邮箱:jyybyjzc@126.com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表
3.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表
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