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敬请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应向社会公示或企业同意公示的,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网址: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