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水资源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省水利厅于近日印发《广东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依据水利部《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从广东实际出发,详细规定了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的目的依据与对象、主要监督事项、组织方式与检查程序、问题认定整改与责任追究等内容,是指导广东省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的重要文件。
制定《细则》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也是完善广东水利行业监督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对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健全水资源监督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广东将持续深化水资源强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规范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行为,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努力推动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