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以高质量审计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审计办印发了《广东省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以用为本、立足省情、探索创新,具有“两新两实四强”的特点:
一是理念新、系统性强。《规划》将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强调要健全党委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汇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的机制,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建设,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各项监督贯通融合。《规划》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13455”体系:即明确了1个指导思想、3项基本原则、4个主要目标、5项主要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一体推进全省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发展。
二是思路新、指导性强。《规划》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广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首次确立了“统筹兼顾,全省一盘棋,突出重点、消除盲点,提质增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思路。强调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各类审计对象,做到无盲区、全覆盖,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监督。强调要全省一盘棋,大力推动市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时效性和协同性,积极组织省、市、县三级审计力量开展行业性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整体提升审计效果。强调要突出审计重点,对重点对象在一定时期内安排轮审,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委工作部门、公检法机关等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全省高校、医院、自然资源等行业系统经济责任上下联合审计,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强调要坚持质量效率第一,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坚持党政同审,以任中审计为主,科学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强调要灵活采取多种组织方式,不断探索审计技术和手段创新,提高审计成效。
三是措施实、操作性强。《规划》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全面摸底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立足审计任务和审计资源实际分类施策,对每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作出规划,进一步增强了《规划》的可操作性。例如,明确对地级市党委政府、省直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高校和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由省级审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轮审一遍,同时,对县级党委政府、省市级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等党委部门及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也分别明确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和组织方式。
四是保障实、效用性强。《规划》以用为本,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作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会商研判、联合反馈等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以及巡视巡察的重要参考,提出对审计整改不力的要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等要求。《规划》保障措施强,明确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领导、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建设、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加强中长期规划督促落实等保障措施。
出台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是广东落实研究型审计、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有益探索,为全省经济责任审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