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以下简称《规则》),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规则》的贯彻落实,方便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审计局法规审理科第一时间对《规则》进行对比分析,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5方面内容:
一是落实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重要精神。增加“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等要求,明确各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是明确绩效管理新要求。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作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考虑因素,强调绩效结果应用,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是体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新要求。根据政府会计“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核算体系,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一章修改为“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并对该章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增加行政单位实行成本核算的规定。
四是加强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衔接。增加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既避免造成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条款的大量重复,又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衔接。
五是衔接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要求。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相衔接,增加明确岗位职责、设置国有资产台账、汇总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时办理资产权属登记等内容。(法规审理科供稿)
本次《规则》修订包含哪些重要内容?通过一张图,一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