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防控期间,在粤买退热止咳等药无需实名登记
来源:广东省药监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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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9 08: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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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官网发布《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二版)》(下称《指引》)。 《指引》明确,常态化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应当对进店顾客开展“三查验”(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下称《目录》)药品无需实名登记报告。 《指引》明确,出现本土疫情辖区(县、市、区一级,东莞市、中山市为镇、街一级,以下简称辖区)内零售药店应当立即启动自动响应和购买《目录》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机制,对进店顾客开展“三查验”(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零售药店不得向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顾客销售药品,应当指引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购药顾客前往附近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就诊,并填写《指引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购药人员就诊记录》,指引“黄码”顾客到就近核酸检测点采样。发现“红码”顾客应当立即报告属地防控指挥办(社区“三人小组”),做好记录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另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出现本土疫情辖区内的零售药店进行分级管控。中、高风险区域内零售药店应当暂停销售《目录》药品,直至解除风险管理;如病情需要必须服用《目录》药品,请按照属地防控指挥办的规范要求用药或者指引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低风险区域内零售药店应当及时、全面、准确做好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
《目录》药品如下:
统筹丨郭芳 刘树强
编辑丨陈冰青 林琳
校对丨华成民
来源丨广东省药监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