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果蔬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草莓、果蔗、柑桔等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近年来,因食用鲜食农产品而引发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生产流通中质量监管的薄弱环节,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鲜食农产品质量监管。要逐级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产地和销地的协调配合,完善准入准出制度,确保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把农药销售关,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指导
各地农业部门要认真执行《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要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在农药销售和使用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行为。要重点加强对草莓、果蔗、柑桔等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鲜食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调查摸底,建立名册,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他们的生产技术指导,特别是进一步督促其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的危害性,加大对农民合理使用农药的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要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等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高效、安全施药技术,防止滥用、乱用、误用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制度。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生产源头监管
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标准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特别是草莓、果蔗、柑桔等鲜食农产品生产者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从生产环节上严格把关,加快推进生产过程的标准化。要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农药等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产品准出、标识上市和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大监测力度,完善农产品准出入机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加大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当前要重点加强草莓、果蔗、柑桔等鲜食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的监测,及时通报抽检结果,做到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上市。要加强对已认证有机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落实农产品上市前检测制度,确保农药残留不超标。对含有违禁高毒农药和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一经检出,要依法予以销毁。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情况
各地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沟通和反馈,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快速、准确地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做到既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又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各地请于近期组织对辖区内草莓、果蔗、柑桔等鲜食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表格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市农业局植保站,电话(传真):8338961,邮箱:houpingyang@tom.com.
附表: 县(市、区)草莓(果蔗……)种植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