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 农业行政处罚
案例报送单位: 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农业农村局
检索主题词: 以案释法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以案释法、普法、案例、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二、案例正文采集
李某某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从事兽药经营活动案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24日,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农业农村局与榕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李某某经营的位于榕城区**路**菜市场路段的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榕城区东兴**兽药经营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从事兽药经营活动。
【调查与处理】
2022年5月24日,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对当事人李某某进行立案查处。5月24日,执法人员对其经营部开展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并进行拍照取证。当事人对涉案资料相片等证据进行确认。经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开办的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榕城区东兴**兽药经营部在2022年2月开始营业,至立案调查当日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5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经当事人确认,现场货架上有三种兽药,分别是鸡鸭鹅急救散70包、麻黄鱼腥草散6包、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40袋,未出售的兽药货值金额为712元。已销售鸡鸭鹅急救散5包,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0袋,违法所得人民币67.5元。最终,市农业农村局作出以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停止兽药经营活动;
2.没收兽药鸡鸭鹅急救散70包,麻黄鱼腥草散6包,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40袋;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柒元伍角(67.5元);
4.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计人民币贰仟叁佰叁拾捌元伍角(2338.5元)。
【法律分析】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本案当事人虽之前取得了《兽药经营许可证》,但到期后未申请换发应视为无证经营。执法人员耐心普法讲清利害关系,执法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使经营者对持证经营有了全新的认识:不仅要有证,而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罚过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后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应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兽药经营活动;2.没收兽药鸡鸭鹅急救散70包,麻黄鱼腥草散6包,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40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柒元伍角(67.5元);4.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计人民币贰仟叁佰叁拾捌元伍角(2338.5元)。
【典型意义】
兽药作为畜禽养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投入品,是防治动物疫病,维护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屏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兽药经营实行兽药经营许可制度,无论开办兽药经营企业,还是在网上销售兽药,均须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兽药者除将按照相关条例处以罚金外,构成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及时查处无证经营兽药以及经营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对维护兽药市场正常秩序,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该案的查处对净化兽药经营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