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内部督办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牵头组织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补贴政策执行。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二)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承担行政职权事项及机关文件、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组织行政审批综合办理及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牵头依法行政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拟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农村金融管理。
(四)乡村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
(六)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科。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协调有关试点、示范工作,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扶贫规划与老区建设科。牵头起草扶贫开发地方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以及扶贫开发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拟订老区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推动老区建设。
(八)扶贫开发指导科。指导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统筹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统筹协调对口帮扶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市直和中央、省驻揭单位定点扶贫工作。
(九)市场与信息化科。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拟订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协调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涉台农业合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承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
(十一)种植业管理科。拟订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肥料安全使用、质量监测等监管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相关工作。参与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拟订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和食用菌。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拟订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农药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和监督检查。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等工作。
(十二)畜牧与饲料科。拟订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拟订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种畜禽、蚕种。
(十三)兽医与屠宰管理科。拟订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承担执业兽医、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预警管理。组织指导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十四)渔业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承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划定、建设和管理。 拟订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指导渔船、渔港工作。指导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港澳流动渔民工作。
(十五)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六)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负责指导、监督、协调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组织编制、检查和督促实施农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承担农业突发事件预警评估、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协调处置工作。牵头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农业应急物资、资金保障。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县(市、区)农业应急工作。
(十七)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鉴定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