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咨询业务工作的答复内容公布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1-0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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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科技成果鉴定现在还是在科技局办理吗?
答: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6〕1891号)要求,我局已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