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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三方案(普宁市2020年度第七批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30 17:1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普宁市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普宁市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0717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0.9610

权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1.0717


1.0717

(一)农用地

0.9610


0.9610

耕地

0.3850


0.3850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0.3059


0.3059

园地

0.2701


0.2701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二)建设用地

0.1107


0.1107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大坝镇平林经济联合社

DK1

0.270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占陇镇占苏经济联合社

DK2

0.161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池尾街道钟潭经济联合社

DK3

0.6405

住宅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方旭钊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0.9610

0

0.9610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0.3850

0

0.3850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 合

县 级


乡 级

符 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0.9610


0.9610

0.3850

该批次用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0.9610公顷、农用地转用0.9610公顷(耕地0.3850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按规定申请使用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非营利性教育设施民生项目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9610公顷、农转用指标0.9610公顷、耕地指标0.3850公顷),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教育局已分别出具普宁市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项目的说明。

填表人:方旭钊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算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0.3850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普宁市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440000202005826590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施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0.3850

0.3850

补充水田规模

0.3850

0.385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6352.5000

6352.5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填表人:郑雪珊

四、征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大坝镇、占陇镇、池尾街道

社(村)

平林经济联合社、占苏经济联合社、钟潭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3850

3.7500~4.9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3059

49.5万元/公顷

园       地

0.2701

82.5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0.1107

97.5万元/公顷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1.4438

林地

5.9651

园地

5.267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107.0264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99.866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1072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7.0144万元。

该批次用地:大坝镇平林经济联合社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占陇镇占苏经济联合社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池尾街道钟潭经济联合社地块地上已建成楼房,属违法用地,我局已落实处罚,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方旭钊  

四、征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大坝镇

社(村)

平林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2701

82.5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林地


园地

5.267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27.5503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02.0004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270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6.8040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方旭钊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占陇镇

社(村)

占苏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0504

3.7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0.1107

97.5万元/公顷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0.1890

林地


园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15.7073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97.5003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161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4.0572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方旭钊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池尾街道

社(村)

钟潭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3346

4.9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3059

49.5万元/公顷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1.2548

林地

5.9651

园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63.7688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99.561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641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16.1532万元。

该地块地上已建成楼房,属违法用地,我局已落实处罚,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方旭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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