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

无障碍版
一书三方案(普宁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11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2020年5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普宁市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普宁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5.0257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5.0257

权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5.0257 


5.0257 

(一)农用地

3.5451


3.5451

耕地

1.0404


1.0404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1.2882


1.2882

园地

1.1171


1.1171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994 


0.0994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1.4806


1.4806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池尾街道贵政山经济联合社

DK1

0.193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池尾街道钟潭经济联合社

0.1120

船埔镇永光经济联合社

DK2

1.0673

工矿仓储用地

池尾街道高明经济联合社

DK3

2.9577

住宅用地

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

0.2151

流沙南街道香员坑经济联合社

DK4

0.4799

商服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林庆涌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3.5451

0

3.5451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2.1009

0

2.1009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 合

县 级


乡 级

符 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3.5451


3.5451

2.1009

该批次用于安全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5.0257公顷、农用地转用3.5451公顷(耕地2.1009公顷,含可调整地类)需转为建设用地,按规定安排使用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257公顷、农转用指标3.5451公顷、耕地指标2.1009公顷)。

填表人:林庆涌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算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1.0404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0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1.0605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普宁市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施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002030099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2.1009

2.1009

补充水田规模

1.0404

1.0404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29892.6000

29892.6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填表人:郑雪珊

四、征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池尾街道、船埔镇、流沙南街道

社(村)

贵政山经济联合社、钟潭经济联合社、永光经济联合社、高明经济联合社、新丰经济联合社、香员坑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1.0404

4.9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1.2882

33~49.5万元/公顷

园       地

1.1171

52.8~112.5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994

127.5万元/公顷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1.4806

30万元/公顷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3.9016

林地

25.1199

园地

21.783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362.6618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72.161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5026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126.6552万元。

该批次用地: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流沙南街道香员坑经济联合社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船埔镇永光经济联合社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池尾街道贵政山经济联合社、钟潭经济联合社、高明经济联合社地块地上附着物为违建建筑物,我局执法部门已依法落实处罚,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池尾街道

社(村)

贵政山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1937

4.9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0.7264

林地


园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24.6968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27.5003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194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4.8888万元。

该地块地上附着物为违建建筑物,我局执法部门已依法落实处罚,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池尾街道

社(村)

钟潭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1120

4.9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0.4200

林地


园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14.280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27.5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112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8224万元。

该地块地上附着物为违建建筑物,我局执法部门已依法落实处罚,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船埔镇

社(村)

永光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0068

33万元/公顷

园       地

1.0605

52.8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林地

0.1326

园地

20.679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77.0312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72.1739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1067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6.8884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池尾街道

社(村)

高明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4758

4.9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8718

49.5万元/公顷

园       地

0.0566 

112.5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731

127.5万元/公顷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1.4804

30万元/公顷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1.7843

林地

17.0001

园地

1.1037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182.0223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61.5418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2958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74.5416万元。

该地块地上附着物为违建建筑物,我局执法部门已依法落实处罚,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池尾街道

社(村)

新丰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0003

4.9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2146

49.5万元/公顷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0.0002

30万元/公顷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0.0011

林地

4.1847

园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14.8516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69.0451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215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5.4180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流沙南街道

社(村)

香员坑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2586

4.9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1950

49.5万元/公顷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263

127.5万元/公顷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0.9698

林地

3.8025

园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49.7799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03.7297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480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12.0960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