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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三方案(普宁市2019年度第二批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03 15:1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2019年8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普宁市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普宁市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3.5303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13.0165

权 属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13.5303


13.5303

(一)农用地

13.0165


13.0165

耕地

4.7165


4.7165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5.3788


5.3788

园地

2.0031


2.0031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9181


0.9181

(二)建设用地

0.5138


0.5138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流沙南街道香员坑经济联合社

DK1

1.0817

商服用地

流沙南街道香员坑经济联合社

DK2

0.7043

商服用地

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

DK3

9.2882

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大坝镇平林经济联合社

DK4

1.1242

商服用地

大坝镇平林经济联合社

DK5

1.3319

商服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市(地、州)人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市(地、州)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制表人:郭炎光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13.0165

0

13.0165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4.7165

0

4.7165

规划级别


规划级别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13.0165


13.0165

4.7165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3.0165公顷、农用地转用13.0165公顷(耕地4.7165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按规定安排使用2019年度省下达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的扶持用地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8075公顷、农转用指标5.4045公顷)和2019年度省下达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普宁市的奖励用地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2090公顷、农转用指标7.6120公顷、耕地指标4.7165公顷)。

填表人:郑雪珊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算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4.7165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0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普宁市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施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1907050551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4.7165

4.7165

补充水田规模

4.7165

4.7165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77822.2500

77822.25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填表人:郑雪珊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流沙南街道、池尾街道、大坝镇

社(村)

香员坑经济联合社、新丰经济联合社、平林经济联合社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安置补助费倍    

水 田





水浇地

4.7165

3.7500~4.9500

10

15

旱 地




















    

  

     

   

5.3788

49.5万元/公顷

   

2.0031

82.5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9181

97.5~127.5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0.5138

97.5~127.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续一: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17.6870

林地

104.8867

园地

39.060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1345.785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99.464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443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77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059~0.0115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059~0.0101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1.3530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340.9560万元。

该批次用地各地块均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郭炎光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流沙南街道

社(村)

香员坑经济联合社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安置补助费倍    

水 田

0.7834

4.9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0.6111

49.5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810

127.5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0.3105

127.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续一: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2.9378

林地

11.9165

园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191.9659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07.4837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78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31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100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096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1786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45.0072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郭炎光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池尾街道

社(村)

新丰经济联合社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安置补助费倍    

水 田

3.6562

4.9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4.7677

49.5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7299

127.5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0.1344

127.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续一: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13.7108

林地

92.9702

园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905.3353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97.4716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318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27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115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101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9288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34.0576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郭炎光

四、征收土地方案(三)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大坝镇

社(村)

平林经济联合社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安置补助费倍    

水 田

0.2769

3.7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2.0031

82.5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072

97.5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0.0689

97.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续一: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1.0384

林地


园地

39.060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248.4839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01.1701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47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9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059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059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2456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61.8912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郭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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