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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三方案(揭西县2019年度第一批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23 10:5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关(公章):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汪浩源

      间:       2019 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揭西县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揭西县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4.5171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14.3700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14.5171


14.5171

(一)农用地

10.1037


10.1037

耕地

0.9371


0.9371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其中带K0.7986)

2.6976


2.6976

园地

(其中带K0.1310)

1.2904


1.2904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其中带K4.8011)

5.1786


5.1786

(二)建设用地

0.1471


0.1471

(三)未利用地

4.2663


4.2663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棉湖镇京棉公路西坛心墘地段

地块1

5.4786

住宅用地

东园镇京棉公路中洲段北侧地段

地块2

7.2079

其中0.8217公顷为集中安置留用地,用途为商服用地;6.3862公顷为住宅用地。

东园镇京棉公路中洲段北侧地段

地块3

1.8306

住宅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 陈驱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10.1037


10.1037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6.6677


6.6677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镇 级

符合

镇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10.1037

0

10.1037

6.6677

    按规定安排使用2019年度省下达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揭西县奖励用地计划指标,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3700公顷、农转用指标10.1037公顷、耕地指标6.6677公顷。

填表人:陈小微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0.9371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5.7306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揭西县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缴费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440000201906305428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6.6677

6.6677


补充水田规模

0.6518

0.6518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109589.1000

109589.1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   、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棉湖镇、东园镇


社(村)

上浦村第二、贡山村、柑园、赤岩第二、中洲村经济联合社


权属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地类

占压地类面积

实际征收面积

留用地不涉及补偿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费补助倍数


耕地

水田

0.6518

0.6518


2.94

15

10


水浇地








旱地

0.2853

0.2853


2.94

15

10


















地类

地类面积

实际征收
  面积

留用地不涉及补偿面积

费用标准


林    地

2.6976

2.6976


75


园    地

1.2904

1.2904


75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5.1786

5.1786


75-127.5


建设用地

0.1471

0.1471


127.5



未利用地

4.2663

4.2663

0.8217 

30-75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1.4057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1248.696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91.1763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9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1

征地前人均耕地

0.52

征地后人均耕地

0.519

货币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揭西县人民政府已出具《留用地安置方案》,按实际征收面积的10%划拨给东园镇各被征地经济联合社,实行集中安置,一并报批征收国有用地,总面积0.8217公顷,其中柑园村经济联合社0.3450公顷;赤岩第二经济联合社0.0534公顷;中洲村经济联合社0.4233公顷。上浦村第二经济联合社、贡山村经济联合社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折算成货币补偿,面积为0.5479公顷,补偿标准为144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78.8976万元。

备注


填表人:陈驱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顷   、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东园镇

社(村)

柑园、赤岩第二、中洲村经济联合社

权属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地类

占压地类面积

实际征收面积

留用地不涉及补偿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费补助倍数

耕地

水田

0.6518

0.6518


2.94

15

10

水浇地







旱地

0.2853

0.2853


2.94

15

10















地类

地类面积

实际征收
  面积

留用地不涉及补偿面积

费用标准

林    地

2.6976

2.6976


75

园    地

1.2904

1.2904


75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5249

0.5249


75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3.5885

3.5885

0.8217

75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1.4057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616.26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7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9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1

征地前人均耕地

0.52

征地后人均耕地

0.519

货币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揭西县人民政府已出具《留用地安置方案》,按实际征收面积的10%划拨给东园镇各被征地经济联合社,实行集中安置,一并报批征收国有用地,总面积0.8217公顷,其中柑园村经济联合社0.3450公顷;赤岩第二经济联合社0.0534公顷;中洲村经济联合社0.4233公顷。

该批次地块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已包含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填表人: 陈驱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公顷   、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棉湖镇

社(村)

上浦村第二、贡山村经济联合社

权属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地类

占压地类面积

实际征收面积

留用地不涉及补偿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费补助倍数

耕地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地类

地类面积

实际征收
  面积

留用地不涉及补偿面积

费用标准

林    地





园    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4.6537

4.6537


127.5

建设用地

0.1471

0.1471


127.5

未利用地

0.6778

0.6778


30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632.436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15.437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上浦村第二、贡山村经济联合社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折算成货币补偿,面积为0.5479公顷,补偿标准为144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78.8976万元。

该地块征地补偿费用已包含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填表人: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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