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 (公章):惠来县国土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 制 时 间:2018年10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 惠来县人民政府 | ||||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 惠来县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
申请用地总面积 | 40.0121 |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39.0077 | ||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 权 属 地 类 | 合 计 | 其 中 | ||
国有土地 | 集体土地 | ||||
总计 | 40.0121 | 0.1605 | 39.8516 | ||
(一)农用地 | 24.3707 | 0.0569 | 24.3138 | ||
其 中 | 耕地 | 10.3541 | 0.0246 | 10.3295 | |
其中:基本农田 | |||||
林地 | 3.1222 | 0.0291 | 3.0931 | ||
园地 | |||||
其它农用地 | 10.8944 | 0.0032 | 10.8912 | ||
(二)建设用地 | 1.0044 | 1.0044 | |||
(三)未利用地 | 14.6370 | 0.1036 | 14.5334 | ||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 拟开发地块名称 |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 开发用途 | |
地块一(涉及建设用地0.1907公顷) | 1 | 10.6283 | 工矿仓储用地 | ||
地块二 | 2 | 11.4116 | 工矿仓储用地 | ||
地块三 | 3 | 14.1009 | 工矿仓储用地 | ||
地块四 | 4 | 0.2485 | 工矿仓储用地 | ||
沟疏留用地 | 5 | 2.0200 | 商业用地 | ||
赤澳留用地(涉及建设用地0.8137公顷) | 6 | 1.6028 | 商业用地 |
续一:
区(市)人民政府审 核 意 见 |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制表人:陈岳洪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 转 用 面 积 | 其 中 | |||
国有土地 | 集体土地 | ||||
农 用 地 | 24.3707 | 0.0569 | 24.3138 | ||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 10.3541 | 0.0246 | 10.3295 | ||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
符 合 规 划 | 需 调 整 规 划 | ||||
规划级别 | 国 家 级 | 规划级别 | 国 家 级 | ||
省 级 | 省 级 | ||||
市 级 | 市 级 | ||||
县 级 | √ | 县 级 | |||
乡 级 | 乡 级 | ||||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 |||||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 ||||
本年度计划指标 | 结转计划指标 | 农用地 | 其中:耕地 | ||
2018 | 24.3707 | 10.3541 | |||
按规定申请使用省下达给惠来县奖励指标及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的扶持指标,其中使用扶持指标新增建设用地36.7333公顷、农用地24.3707公顷、耕地10.3541公顷;其中使用奖励指标新增建设用地2.2744公顷.
|
填表人:陈岳洪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 10.3541 | |||||||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 0 |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 0 | |||||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 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惠来县人民政府 | |||||||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 惠来县国土资源局 | |||||||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 186.3738 | 平均缴费标准 | 18 | ||||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 | 平均费用标准 | |||||||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 440000201810890871 | |||||||
补充耕地情况 | ||||||||
需补充情况 | 已补充情况 | |||||||
补充耕地数量 | 10.3541 | 10.3541 | ||||||
补充水田规模 | 0 | 0 | ||||||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 141070.9500 | 141070.9500 | ||||||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 ||||||||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 所在县(市、区) | 完成时限 | ||||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 挂钩水田数量 | 所在县(市、区) | 完成时限 | ||||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 所在县(市、区) | 完成时限 | ||||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 乡(镇) | 惠来县前詹镇 | |||||
村 | 赤澳、沟疏经济联合社 | ||||||
权 属 状 况 |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 ||||||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 地 类 | 面 积 |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 土地补偿费倍 数 | 安置补助费倍 数 | ||
耕
地 | 水 田 | ||||||
水浇地 | |||||||
旱地 | 9.4003 | 3.8310 | 15 | 15 | |||
地 类 | 面 积 | 费 用 标 准 | |||||
林 地 | 3.0931 | 114.9300万元/公顷 | |||||
园 地 | |||||||
养 殖 水 面 | |||||||
其他农用地 | 10.8126 | 114.9300万元/公顷 | |||||
建 设 用 地 | 0.1907 | 114.9300万元/公顷 | |||||
未 利 用 地 | 12.7321 | 57.4650万元/公顷 | |||||
续一:
其 它 费 用 | 名 称 | 金 额 | ||
青苗补偿费 | 217.7279 |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435.4559 | |||
征地总费用 | 4085.3096 |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 112.7641 | |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 458 |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 298 | |
征地前人均耕地 | 0.0205 | 征地后人均耕地 | 0.0199 | |
安
置
途
径 | 货币安置 |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 ||
农业安置 | ||||
留地安置 |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在本批次内一并报批。 | |||
备
注 |
填表人:陈岳洪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 乡(镇) | 惠来县前詹镇 | |||||
村 | 沟疏经济联合社 | ||||||
权 属 状 况 |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 ||||||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 地 类 | 面 积 |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 土地补偿费倍 数 | 安置补助费倍 数 | ||
耕
地 | 水 田 | ||||||
水浇地 | |||||||
旱地 | 5.1030 | 3.8310 | 15 | 15 | |||
地 类 | 面 积 | 费 用 标 准 | |||||
林 地 | 0.6345 | 114.9300万元/公顷 | |||||
园 地 | |||||||
养 殖 水 面 | |||||||
其他农用地 | 8.2872 | 114.9300万元/公顷 | |||||
建 设 用 地 | 0.1907 | 114.9300万元/公顷 | |||||
未 利 用 地 | 5.9854 | 57.4650万元/公顷 | |||||
续一:
其 它 费 用 | 名 称 | 金 额 | ||
青苗补偿费 | 171.2113 |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342.4225 | |||
征地总费用 | 2491.3607 |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 123.3298 | |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 251 |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 153 | |
征地前人均耕地 | 0.0204 | 征地后人均耕地 | 0.0197 | |
安
置
途
径 | 货币安置 |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 ||
农业安置 | ||||
留地安置 |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在本批次内一并报批。
| |||
备
注 |
填表人:陈岳洪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 乡(镇) | 惠来县前詹镇 | |||||
村 | 赤澳经济联合社 | ||||||
权 属 状 况 |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 ||||||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 地 类 | 面 积 |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 土地补偿费倍 数 | 安置补助费倍 数 | ||
耕
地 | 水 田 | ||||||
水浇地 | |||||||
旱地 | 4.2973 | 3.8310 | 15 | 15 | |||
地 类 | 面 积 | 费 用 标 准 | |||||
林 地 | 2.4586 | 114.9300万元/公顷 | |||||
园 地 | |||||||
养 殖 水 面 | |||||||
其他农用地 | 2.5254 | 114.9300万元/公顷 | |||||
建 设 用 地 | |||||||
未 利 用 地 | 6.7467 | 57.4650万元/公顷 | |||||
续一:
其 它 费 用 | 名 称 | 金 额 | ||
青苗补偿费 | 46.5166 |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93.0334 | |||
征地总费用 | 1593.9489 |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 99.4478 | |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 207 |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 145 | |
征地前人均耕地 | 0.0208 | 征地后人均耕地 | 0.0201 | |
安
置
途
径 | 货币安置 |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 ||
农业安置 | ||||
留地安置 |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在本批次用地内一并报批。 | |||
备
注 |
填表人:陈岳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