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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卫函〔2019〕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医疗单位:
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妇幼发〔2018〕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妇幼处反映。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