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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农﹝2020﹞106号)及《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的精神,根据我局的工作需要,对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进行调剂(详见附表)。现将调剂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5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林业局反映。
联系人:杨晓丽 ,电话:0663-822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