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一、支持范围及方式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采取事后奖励方式,支持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内已建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含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项目,以及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垃圾焚烧飞灰)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含购地款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的30%,且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存在获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情况的项目单位(超过项目完成期限3个月尚未完成验收,已延期项目按延期时间计算),不得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多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申报。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优越标志企业、“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企业给予一次性直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在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之间,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单个项目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应不低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年,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1万吨/年(梯次与再生利用可合并计算),或生活垃圾5万吨/年,或垃圾焚烧飞灰3万吨/年。如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要求。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申报主体应是获得2021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优越标志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在粤港资企业,已获得奖励的企业不再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本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附件1-7)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已获得省级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
(二)项目入库。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做好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项目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和合规性负责。
有关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推荐函和附件7入库储备汇总表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工业与节能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突出重点、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的原则,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对项目进行书面材料和现场审核,形成书面结论后作为项目入库合规性审核和优先排序的依据,汇总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入库申请报告封面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5.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书
6.二级项目申报绩效表
7.2023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入库储备汇总表
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李孝馀,电话:8768334,传真:8235329,邮箱:jyjxgy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