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国家工信部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申报。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发动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指导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开展自评价,编制申报材料(附件2),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二、做好材料审核。请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企业自评价结果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审核,上传推荐文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四批)推荐汇总表》(附件3,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及时报送材料。有关申请材料电子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推荐函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局(工业与节能科),以便我局审核后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2.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
3.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四批)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李孝馀,电话/传真:8768334,电子邮箱:jyjxgy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