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入库。请各地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管理机构做好申报工作,于2021年11月8日前正式行文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申报指南附件10)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与产业引进科。同时,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时组织将支持项目通过“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进行线上填报。
二、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编制。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做好材料编制,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可手写)、目录,装订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提供复印件的,要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字样;佐证材料要提供盖公章的原件进行查验;若申报材料中存在字迹模糊、无法辨别的内容,其责任及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电话:0663-8501373,0663-876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