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附件2)进行初审,确保自评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符合编制要求,并核查各申报单位近年来有无安全、环保、质量、信用等方面的问题,出具推荐意见,按附件3格式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1年7月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局(工业与节能科)。同时,指导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的监管,按照“每三年一复核”的原则,请2018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按附件4格式填报复核情况表,于2021年7月5日前报送我局(工业与节能科)。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7号)
2.申报材料
3.推荐汇总表
4.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黄杰、李孝馀,电话/传真8768334,邮箱:jyjxgy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