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名下银行卡出借他人使用,轻轻松松躺着“赚”钱,这种“美差”你心动吗?等等,这等“好事儿”不简单,倘若你真的这样做,就可能成为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9月24日,榕城新兴派出所根据线索,依法传唤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郑某到所接受调查。
经查,嫌疑人郑某对其今年8月在网上看到一刷单返现、帮忙转账返利广告,后通过广告链接下载注册一APP,并按对方指引将本人银行卡以及身份证提供给对方接转资金,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郑某银行账户出借期间涉及1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目前,郑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月21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李某到揭东新亨派出所投案自首。
到案后,李某交代了其2022年2月在网上发现一广告称:出借银行卡“刷流水”可获利,遂联系对方;后按照对方要求将名下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和手机提供给对方进行资金接转“刷流水”,并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经查,李某银行账户出借期间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月19日,揭东警方根据线索,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郑某抓获。
到案后,郑某交代了其今年9月5日在网上认识一自称可以帮助办理贷款的网友,后按照对方指引将名下1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刷流水”,并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经查,郑某银行账户出借期间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郑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