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19时许,惠来县公安局惠城派出所接惠城镇一珠宝店店主黄先生报警求助,称当天14时许,一名女顾客在其店里购买金吊坠,黄先生将吊坠打包好交给顾客,但该顾客接过后没有付款便离去了。黄先生当时正忙于接待其他客人,一时疏忽大意,没有发现顾客还未付款,等他反应过来时已找不到人了。
接报后,惠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短时间内就核实到该顾客为金店的常客李某,并第一时间与其取得联系。接到民警来电,李某查看了手机支付记录,才发现自己确实忘记付款,马上到店里将钱款补还给店主并当面表示歉意。
2月3日,店主黄先生专门致信“平安厅”信箱,信中写道:“我怀着最崇高的敬意,谨以此信表达对惠城派出所民警恪尽职守,一心为民,挽回损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