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卡、银行卡正逐渐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拒绝租借“两卡”不当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
9月15日,揭西上砂派出所根据线索,将涉嫌非法出借银行账户嫌疑人庄某抓获。
到案后,庄某如实供述了其今年8月将名下3个银行账户借给他人接收钱款,并按照对方要求将接收钱款转到指定账户,从中非法获利的违法事实。其间,庄某银行账户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9月11日,普宁大南山派出所根据线索,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郭某、童某。
经查,郭某为了获利,于今年8月将名下的2张银行卡借给他人接收钱款,并与童某帮助对方取现。出借期间,郭某银行账户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郭某、童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9月9日,揭东新亨派出所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李某。
经查,李某交代了其为获取贷款,于今年9月将名下6张银行卡借给他人“刷流水”的违法事实。出借期间,李某银行账户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