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已成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拒绝非法出借、出租、出售银行账户,不当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
7月29日,广太派出所民警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张某。
经查,张某如实供述了其今年初提供名下银行账户给他人接收钱款,并通过扫码付款、取现的方式帮助转移接收钱款,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出借期间,张某的银行账户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7月26日,下云派出所依法传唤涉嫌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彭某到派出所调查。 经查,今年6月,彭某接到一个自称是贷款客服的电话。为办理贷款,彭某按对方“刷银行‘流水’包装提高额度”的指引,帮助接收了钱款,并将接收钱款分笔转到指定银行账户。其间,彭某的银行账户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彭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7月24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胡某被仙庵派出所传唤接受调查。 经查,胡某交代了其5月24日为获得贷款,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他人接收钱款,并按照对方要求将接收钱款转到指定账户的犯罪事实。出借期间,胡某银行账户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