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 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8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市发改价格函〔2021〕958号市发改局 住建 执法转发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发展和改革局 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