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的海域使用权审核应报自然资源部受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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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0 1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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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2)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以外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的项目;(3)国防建设项目;(4)油气及其他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5)国家直接管理的海底电缆管道项目;(6)国家级保护区内的开发项目及核心区用海; (7)填海50公顷以上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项目;(8)新增围填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