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调整 会对柴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 带来哪些影响呢? 下面跟随应急君一起来看下 行政许可注意事项 调整后,所有柴油的生产、经营都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开展相关行政许可,比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新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日期前均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可能会面临违法。 从事成品油零售的企业须依法取得应急管理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和商务部门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须依法取得应急管理部危化品经营许可。 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上如果未体现柴油,此次将柴油列入后,需重新申办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使用过程注意事项 柴油列为危险化学品后,后续在应急、职业卫生、环保、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等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对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将有更高的准入条件和要求。 01. 使用柴油的企业,应将柴油放置于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内。同时,企业需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规范柴油的装卸、储存、使用等环节。 02. 生产、进口柴油的企业,应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并在产品内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安全信息码。 03. 柴油的危货运输编号为UN1202,在陆运中分为3个子条目,按照危险货物来运输。因此,本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调整不涉及柴油的运输方式调整。以往闪点大于60摄氏度的柴油属于危险货物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争议也将不存在。 04. 柴油全部列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后,此举将严厉打击一些个人或企业以内部自用加油站的名义(比如物流公司内部车辆加油)来打擦边球进行柴油对外经营或贸易的行为,柴油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后,若无证经营或储存,将面临刑法的危险作业罪、非法经营罪的责任追究。 0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要求,对加油站对外销售打桶或散装柴油有可能更加严格,对于偷盗柴油的行为,处罚会更加严重。 调整后的相关问题梳理 问 柴油是危险化学品吗? 答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将闭杯闪点≤60℃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按照2022年10月13日的十部委公告,从2023年1月1日起,柴油将不分闪点统一列为危险化学品。 问 柴油是危险货物吗? 答 根据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柴油编号为1202号,并未对柴油区分闪点。也就是说,在调整前后,柴油一直属于危险货物。 问 柴油按火灾危险性划分是丙类还是乙类? 答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以闪点区分,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所以,柴油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需根据实际闪点确定。 问 柴油是易燃液体吗? 答 根据GB30000.7-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闪点不大于93℃的液体,为易燃液体。其中,闪点不小于23℃且不大于60℃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类别3;闪点大于60℃且不大于93℃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类别4。所以,柴油是否属于易燃液体需根据其实际闪点来确定。 问 储存多少吨柴油构成重大危险源? 答 根据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属于W5.1和W5.2的其他易燃液体类别3,临界量是5000吨。所以在不考虑使用环境的前提下,闪点不小于23℃且不大于60℃的柴油,临界量是5000吨;闪点大于60℃且不大于93℃的柴油,无需取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