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的要求,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广大群众了解《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现对《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条件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当地户籍;在申请之日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含1.5倍)以下、且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当地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
(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名下财产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核对发生时,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当地24个月(含24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含住宅、公寓)总计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无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含商铺、车库(位)、办公用房等〕;
3.名下均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燃油摩托车、电瓶车除外);
4.名下无商事登记信息。
家庭已拥有1套(栋)居住用途不动产,还拥有泥砖房或父辈以上留下祖屋但申请家庭成员不作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超过住房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商事登记信息,属于无雇员的夫妻小作坊、小卖部(专营高档烟酒和奢侈品的除外),可以申请复核,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视为无商事登记。
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方式
申请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需提供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并签署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委托受理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核对。
四、申请、审核、审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工作流程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签署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
(二)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和核对报告。申请人对核对报告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完成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出具或者收到评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结果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然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五)县级民政部门在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相关材料、民主评议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确认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认定成功后可以享受这些救助
(一)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当地规定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一级、二级残疾人,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领取低保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可以通过医疗救助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享受医疗救助:一是允许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资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相应比例予以救助。
(三)教育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享受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教育资助:一是学前教育资助。对在学前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成员(3周岁至6周岁),提供学前教育资助;二是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成员,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给予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三是高中教育阶段资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成员,给予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四是高等教育资助。对在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大专)阶段就学的家庭成员,给予国家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资助等教育资助;五是对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远程教育或者其他适合残疾儿童特点的教育服务。压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保障具备学习条件的重度残疾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住房救助: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享受住房救助:一是对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其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租金优惠;二是对农村住房救助对象,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实施改造。
(五)就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失业登记或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享受就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当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六)受灾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可以根据受灾情况给予必要的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庭抚慰、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救助。
(七)急难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以给予临时救助。
(八)司法救助: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以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九)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下列养老服务:一是政府举办或政府出资委托其他组织开办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饭堂等服务机构的相关服务;二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申请养老服务补贴,并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十)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