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延用《广东省政府
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府函〔2021〕8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6〕36号)延用至2021年12月31日。
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