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实施对象 | 事项名称 | 事项编号 | 责令停产整治决定日期 | 执法依据 | 实施期限 | 备注 |
1 |
揭东巴黎万株纱华纺织 有限公司 |
该单位染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编号ws-0097污水排放口外排的废水中,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为190mg/L、pH值为10.6,超过《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规定的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浓度≤80mg/L,pH值6~9的的排放限制要求。 | 揭环责限决字[2018]001号 | 2018年10月11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3个月 | 该案件已于2018年12月25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