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上海浦东新区发布科技创新产业政策
2、太原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3、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
上海浦东新区发布科技创新产业政策
近日,上海发布《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根据浦东新区产业能级倍增行动方案,到2025年,工业增加值和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服务业占GDP比重上升到33%,培育形成六个“千亿级”规模的硬核产业集群。鼓励高端集成电路产品、5G核心设备及配套产品、基于5G网络的创新产品应用销售,支持重点优势产业领域的应用场景示范、功能平台等项目,支持区块链、边缘计算、异构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
一、九大专项措施聚焦产业能级和空间优化
1.集聚优质产业创新资源。对新引进的产业生态塑造能力强的领军企业、平台型企业、创新型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等优质产业创新项目落地给予奖励。鼓励研发中心成为结算中心,对研发中心经济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核心人才奖励。
2.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对新增的重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在项目完成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企业奖励。
3.支持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产业化成果落地,对一类新药、二类新药、首次仿制药获批上市,或三类医疗器械、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获批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4.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制造企业加强合作,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研发企业和生产企业加强合作,鼓励本地企业转型进入航空产业龙头企业的供应体系。
5.支持示范推广应用。鼓励高端集成电路产品、5G核心设备及配套产品、基于5G网络的创新产品应用销售,支持重点优势产业领域的应用场景示范、功能平台等项目,支持区块链、边缘计算、异构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
6.保障产业用地供给。保障产业用地供给,优化产业用地储备机制,优化产业用地项目准入,在工业用地复合使用上探索工业、研发、办公、商业等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布局、空间设施共享。
7.提升存量空间绩效。鼓励“退二优二”腾挪产业空间。鼓励产业区块内优质项目实施改扩建,允许产业区块外优质项目实施“零增地”改扩建。允许产业区块外存量企业开展设备技术改造。
8.支持盘活存量空间。鼓励优质项目充分利用存量产业空间,提高产能、扩大规模。鼓励园区平台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物业空间,盘活的存量工业用地应用于提升产业能级。
9.配套支持市级项目。对获得上海市级专项资金立项资助(具体的专项政策目录由年度申报指南公布)的项目,给予一定配套支持。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对上海市入库培育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原则上,同一项目各级政府奖励和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总投入的50%。
二、科创体系实现六大功能倍增
浦东将围绕科学发现、科创策源、创新主体、创新转化、科创孵化、产创融合六方面实现功能倍增,打造科学设施集聚新高地、构建科研协同创新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新平台、打造高能企业培育新优势、孕育硬核产业集群新动能。目标是到2025年,力争把浦东建设成为全球范围内科技创新资源最集聚、创新转化机制最灵活、创新创业生态最活跃、科创产业融合最紧密的地区。
1.科学发现功能倍增。把准世界科技前沿新方向,聚焦“从0到1”,在光子科学、量子科学、脑与类脑科学、结构生物学、天体物理等领域,争取产生重大的科学发现。
2.科创策源功能倍增。到2025年,建成10个大科学设施,形成世界一流大科学设施群,张江科学城打造成为全球综合能力最强的先进光子科学中心。
3.创新主体功能倍增。推动研究性机构、创新型企业、各类人才集聚,到2025年建设1家国家实验室,布局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高能级科研院所,汇聚大批创新型人才。
4.创新转化功能倍增。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浦东模式,到2025年市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数量达到250个,每万人发明专利数量达到150个。
5.科创孵化功能倍增。构建多层次、开放型的创新生态,到2025年,大企业创新中心达到20家以上,创新型孵化器200家以上,科技企业加速器10家以上。
6.产创融合功能倍增。协同推动当前硬核产业发展和未来新产业培育,到2025年,争取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1000家。
三、六大硬核产业能级倍增
根据浦东新区产业能级倍增行动方案,到2025年,工业增加值和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服务业占GDP比重上升到33%。工业增加值从2732亿元增长到4600亿元(23%),总产值达到18400亿元,增加值率保持在25%以上,工业从产值规模增长向效益增长转变。在产业集群上,到2025年,培育形成六个“千亿级”规模的硬核产业集群。
此外,从投资的角度,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也将从2018年的投资规模300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720亿元,即实现制造业投资规模的倍增。
总体布局上,浦东新区现代化高能级产业集群聚焦“中国芯”“创新药”“蓝天梦”“未来车”“智能造”“数据港”六大硬核产业。
1.聚焦“中国芯”,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全链条产业体系。聚焦张江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和临港集成电路综合性产业基地,打造国际领先水平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在高端芯片设计、核心器件量产、先进制程、核心装备开发、关键材料攻关等领域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芯片制程工艺达到3纳米,芯片设计水平国际领先,刻蚀机等核心装备国际先进,极紫外光刻机实现关键突破,围绕开源指令集构架(RICS-V)和国产化EDA软件进行攻关,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到2025年,集成电路全产业链销售规模达4000亿元,集成电路企业科创板上市数量实现倍增。
2.聚焦“创新药”,建设全球卓越的研发高地和制造基地。依托创新药产业基地、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和张江总部园建设,在肿瘤疫苗、细胞治疗、诊断试剂、高端介入植入器械等领域实现引领式发展。到2025年,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力争突破2000亿元,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一类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上市数量实现倍增,“创新药”对生物医药产业的贡献提高到30%以上。
3.聚焦“蓝天梦”,建设大飞机国家战略核心承载区。服务大型飞机研制国家战略,C919实现稳定量产,CR929进入试飞验证和取证新阶段,国产商用发动机实现列装。依托“一谷一园”建设,构建区域民用航空配套产业体系,将浦东建设成为航空创新策源与高端产业引领中心,实现浦东航空产业飞跃式发展。到2025年,产业规模力争达1000亿元,在产业规模、产品交付、新设企业等方面实现指数级增长。
4.聚焦“未来车”,打造新能源引领智能驱动的全产业链集群。以特斯拉新能源汽车量产为契机,布局“三电”等核心零部件配套产业;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的示范应用及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推进现有传统汽车的技术水平,提升零整比。形成深度跨界融合的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到2025年,汽车工业总产值达4500亿元,产业规模实现倍增,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占比达30%。
5.聚焦“智能造”,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产业高地。发挥船舶、海工等产业基础雄厚优势,推动邮轮规模建设;围绕龙头企业,打造张江机器人谷,主攻高端、精密提升、智能升级、拓展服务,力促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高端船舶和特种船舶制造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到2025年,成套设备产值达2200亿元,在产业规模、机器人制造等方面实现倍增。
6.聚焦“数据港”,建设数字经济创新策源地和全球数据服务中心。依托全国首个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发挥浦东在金融数据、算力算法、制度创新、应用场景等方面的优势,持续提升产业赋能水平,形成集数据汇聚和调度、数据挖掘分析、数据展示和体验等一体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据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营收规模达550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10%,在产业规模、增加值规模、百亿和十亿企业数量方面实现倍增。
太原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一、建立太原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1.创新服务模式。采用“互联网+金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金融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等信息,依托大数据分析,建立企业与金融机构初步的双向选择、自主对接;线下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配置金融资源,提供适合企业的个性化融资服务。
2.完善机制建设。一是建立信息及时互通机制,形成企业信息和金融信息的交流互通渠道,实现让信息带动资金流动的良性互动局面。二是建立正向引导机制,通过引导金融资源向太原市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流动,实现项目与资金互动双赢。三是建立激励和退出机制,以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互评互选、相互约束、相互督促为措施,形成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激励和退出机制。
二、建设太原地方企业征信系统
由市财政资产管理中心发起设立国有控股的企业征信公司,实现与政府各有关部门、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数据对接,建设太原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对平台企业信用信息经授权后采集,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动态数据库。以数据库信息为基础,在建立分析模型的基础上,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的金融画像。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信息平台,发挥太原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避免重复建设。
三、建立金融创新服务中心
分批推动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金融创新服务中心专营机构。由市金融办牵头,联合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山西证监局根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特征,制定金融创新服务中心设立标准。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做到五个独立,即经营团队、资源配置、业务管理、风控机制、考核体系独立。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建设符合市金融办及监管部门制定要求,确保服务的专业性、有效性和精准性。
四、形成综合金融服务机制
1.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多领域、多层次、立体化地方金融体系,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促进金融业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1)发展信用贷款。在市场化原则下,以风险可控为前提,鼓励银行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信用贷款。每年根据新增放贷额给予奖励,专项用于对冲风险、弥补损失。奖励资金在明确发生损失后申请兑现。(2)发展信用担保。鼓励担保公司为信用良好企业提供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无反担保条件融资信用担保。每年根据实际新增放贷额给予担保公司奖励,专项用于对冲风险、弥补损失。奖励资金在明确发生损失后申请兑现。(3)试点推动信用保证保险。鼓励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贷款保证保险。每年根据新增放贷额给予奖励,专项用于对冲风险、弥补损失。奖励资金在明确发生损失后申请兑现。(4)大力支持服务重点企业。鼓励银行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每年根据重点项目新增放贷额给予奖励,专项用于对冲风险、弥补损失。奖励资金在明确发生损失后申请兑现。(5)“首贷”“首保(担)”。推动金融机构逐步扩大“首贷”“首保(担)”规模,推动解决融资难。对支持企业“首贷”“首保(担)”业绩前三位的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专营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2.激发企业运用资本工具的意愿和需求,推动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优质资源,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快速发展壮大。(1)鼓励支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对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因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依法给予等额补贴。对在山西证监局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2)鼓励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对在“晋兴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企业,奖励165万元;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对将所融资金70%以上投资于太原市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3)鼓励和支持企业对接债券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同时,对协助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增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发行规模的1%,每家机构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
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培育行动
1.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积极推动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审核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将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力量,在科技项目申报、创新创业大赛、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向入库企业倾斜。
2.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依托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共享资源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根据主要产品(服务)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比例等条件制定培育入库标准,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施“一对一”培育服务,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积极推荐济南市企业进入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3.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完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且属于《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中所列济南市十大产业领域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但不属于济南市十大产业领域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新备案的市级、国家级众创空间按实际投入额的50%分别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1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经认定的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各级众创空间,其在孵或入驻企业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10万元。
4.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创业共同体。聚焦山东省十强产业及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加快布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创业共同体,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创业共同体重视技术成果研发,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功能,辐射带动一批科技型企业共同发展。
二、实施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行动
1.推广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制度。采取后补助政策,以创新券形式资助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向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服务机构购买用于创新发展的管理咨询、研发、中试、检验检测、创业辅导、投资融资等专业服务。鼓励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每家中小微企业每年使用各种创新券的累计补助额度最高50万元,每个创业团队(创客)每年使用各种创新券的累计补助额度最高10万元。
2.加大科技金融服务支持力度。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为依托,引导带动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社会化资本投资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切实发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实施省、市、银行风险共担机制,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年度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
3.深入开展千人进千企活动。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千人进千企活动,从市直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及科技中介机构中遴选科技服务人员,帮助企业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转化新成果,主动宣传济南市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科技政策、财税政策。从济南市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三、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按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给予相应补助,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各承担25%,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可获补助1000万元。
2.加强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对市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的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领域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新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
3.鼓励企业发挥知识产权优势。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实施许可等方式获得相关知识产权。充分发挥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优势,针对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开启专利快速审查“绿色通道”,缩短授权周期,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
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引才行动
1.加大招商引企力度。围绕十大千亿级产业,聚焦“补链、建链、强链”,积极开展产业链专业化招商,优先引进科技型企业,吸引更多的企业家、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到济南创业,壮大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对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企业和本地新注册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自实际产生地方贡献年度的次年起三年内兑现到位。对总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尤其是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重大项目,通过“一事一议”确定相应扶持政策。
2.实现精准招才引才。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特别是产业发展最前沿、科技创新最核心的关键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计划中,对科技型企业引进人才给予重点倾斜。
五、实施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
1.组织精准科技成果对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介会、校(院)地科技合作论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区县直通车、企业高校院所行等活动为抓手,以驻济高校院所为网格化服务点、挂牌交易平台为基础、科技金融为助推、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为媒介、高端技术转移人才为纽带,构建产业(企业)、学术界、科研、科技成果转化、金融、人才、政策、中介等创新要素融合,政产学金研服用融合发展的济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体系,形成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开放多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易长效机制。
2.加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制定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实施办法,建立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管理制度,对首次购买备案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的济南市企业,按照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额的1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总额最高200万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提高科技型企业产品政府采购比例。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促进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应用推广。
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配套激励行动
1.指导区县做好培育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调度,指导区县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统计、培训和专家咨询等相关工作。在区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每年每增加认定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每个区县可获补助最高50万元。
2.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且属于首次参加认定的济南市企业,市财政给予5万元奖补支持;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补助(含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市级补助5万元);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济南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济南市当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政策。
3.引导中介机构规范参与服务。在济南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中,择优筛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重点服务机构,支持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相关机构加强政策培训和行业自律教育,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实行“黑名单”管理。
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
1.发布年度高成长性企业榜单。以年度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据为基础,以山东省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每年对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成长速度排名后发布年度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榜单。对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且入选省级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的企业,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给予优先立项,按照“一企一策”对重点企业实施精准帮扶。
2.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帮扶进入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榜单企业,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引导科技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培育发展瞪羚、独角兽企业,引导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上市。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瞪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推动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按照《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济政发〔2018〕31号)给予相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