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健委官网通报,10月16日0时至10月17日7时,陕西新增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
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闫某,女,62岁;姜某,男,62岁,两人系夫妻,均为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
10月9日乘坐CA1216次航班(上海浦东—西安)在西安中转,乘坐MU9649次航班(西安—张掖)转机前往张掖市,后在甘肃、内蒙古自驾旅游。
10月15日13时38分,该夫妇2人持13日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MU2165航班(嘉峪关—西安)入陕,17时入住唐隆国际酒店。
10月15日9时在甘肃嘉峪关中医医院进行1:10混检,结果异常,当地通知该2人原地等候,但该2人自行离开。
10月16日上午9时,该2人乘坐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样本,当日17时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在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病区观察。
如果您有与上述2人轨迹重叠的,请配合做好以下措施:
①主动报备。主动向所在社区、居(村)委、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
②检查粤康码。如显示为黄码,请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的“黄码”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如显示为红码,请尽快与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配合防疫人员完成信息核实和下一步健康管理。
③加强自我症状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1、积极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工作是市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做到不拒绝、不回避、不隐瞒。
2、市民个人防护不放松,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非必要不出省,提倡外地来(返)揭人员在抵揭24小时内就近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揭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揭后应立即向所在居(村)委、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4、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疫苗接种工作关系个人、家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请您根据安排,尽快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5、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市民及游客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