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建用字〔2019〕1号
关于普宁市2017年度第七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普宁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普宁市2017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普国土资〔2018〕203)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普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0426公顷(园地0.0403公顷、林地0.00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普宁市水利局国有建设用地10.7254公顷、国有未利用地8.6449公顷。上述土地(合计19.3703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普宁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9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app市税务局,普宁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