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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三方案(普宁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28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2020年3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普宁市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普宁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4.4270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4.4270 

权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4.4270 

0.0194

4.4076 

(一)农用地

3.7161


3.7161

耕地

0.6458


0.6458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0.5312


0.5312

园地

2.4586


2.4586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805 


0.0805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0.7109

0.0194

0.6915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梅塘镇大宅经济联合社

DK1

0.3000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广太镇平宝山经济联合社

DK2

0.2229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普宁市水利局

0.0170

赤岗镇五福屿经济联合社

DK3

0.6350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赤岗镇西林村西隐经济联合社

0.3658

分批次城市

/

镇建设用地

梅林镇华寮村新寨经济联合社

DK4

0.9000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大坪镇大坪经济联合社

DK5

0.4985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普宁市水利局

0.0015

高埔镇高埔村高埔经济联合社

DK6

0.0520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高埔镇龙堀村塘背经济联合社

0.4813

云落镇九岭经济联合社

DK7

0.8650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普宁市水利局

0.0009

船埔镇大洋经济联合社

DK8

0.0871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林庆涌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3.7161

0

3.7161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1.2359

0

1.2359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 合

县 级


乡 级

符 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3.7161


3.7161

1.2359

该批次用地为环保设施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4.4270公顷、农用地转用3.7161公顷(耕地1.2359公顷,含可调整地类)需转为建设用地,已提供项目用地预审和项目立项等相关文件,按规定申请使用2020年环保设施民生项目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4270公顷、农转用指标3.7161公顷、耕地指标1.2359公顷)。

填表人:林庆涌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算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0.6458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0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5901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普宁市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施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000433707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1.2359

1.2359

补充水田规模

0.3430

0.343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18103.35

18103.35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填表人:郑雪珊

四、征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梅塘镇、广太镇、赤岗镇、梅林镇、大坪镇、船埔镇、高埔镇、云落镇

社(村)

大宅经济联合社、平宝山经济联合社、五福屿经济联合社、西林村西隐经济联合社、华寮村新寨经济联合社、大坪经济联合社、大洋经济联合社、高埔村高埔经济联合社、龙堀村塘背经济联合社、九岭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3430

3.0000~3.7500

10

12~15

水浇地





旱 地

0.3028

3.7500

10

15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5312

33万元/公顷

园       地

2.4586

52.8~82.5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805

67.5~97.5万元/公顷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0.6915

19.5~24万元/公顷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2.3250

林地

10.3585

园地

47.9429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313.5928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71.1482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4408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111.0816万元。

该批次用地各地块均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梅塘镇

社(村)

大宅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3000

3.7500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1.1250

林地


园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29.250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97.5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300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7.5600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太镇

社(村)

平宝山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2227

82.5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0.0002

24万元/公顷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林地


园地

4.3427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22.7203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01.930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223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5.6196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赤岗镇

社(村)

五福屿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0.0149

3.7500

10

15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5925

82.5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276

97.5万元/公顷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0.0559

林地


园地

11.553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64.5789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01.6991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635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16.0020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赤岗镇

社(村)

西林村西隐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0.2879

3.7500

10

15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0779 

82.5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1.0796

林地


园地

1.5191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36.016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98.4584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366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9.2232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梅林镇

社(村)

华寮村新寨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9000

52.8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林地


园地

17.550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65.070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72.3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900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2.6800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大坪镇

社(村)

大坪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4871

33万元/公顷

园       地

0.0114 

52.8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林地

9.4985

园地

0.222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26.397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52.9529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499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12.5748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船埔镇

社(村)

大洋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0430

3.0000

10

12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0441

33万元/公顷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0.0645

林地

0.8600

园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5.2178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59.9059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087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1924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高埔镇

社(村)

高埔村高埔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0520 

52.8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林地


园地

1.014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3.7596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72.3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052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1.3104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高埔镇

社(村)

龙堀村塘背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4471 

52.8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342

67.5万元/公顷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林地


园地

8.718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34.6339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71.9591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481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12.1212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四、征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云落镇

社(村)

九岭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没有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1550

52.8万元/公顷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187

67.5万元/公顷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0.6913

19.5万元/公顷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耕地


林地


园地

3.022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25.9492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9.9991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865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1.7980万元。

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无需落实补偿。

填表人:林庆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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