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气温逐渐回升,恰逢上山扫墓祭祖高峰期,防火形势尤其严峻。虽然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但仍有少部分人没有真正意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抱着侥幸心理野外违规用火,触犯政府禁令。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揭西警方闻警出动、重拳出击,快侦快办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3月28日,森林警察大队快速侦破当天发生的2宗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的火灾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名。
3月28日,森林警察大队闻警出动,在河婆街道南新村毛草凸山地抓获因扫墓燃烧纸钱不慎引燃杂草蔓延至山上,引发森林火灾致16亩林木过火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友(男,45岁,揭西县河婆街道人)。
同日,犯罪嫌疑人丘某君(男,51岁,揭西县京溪园镇人)迫于法律的威慑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3月28日,犯罪嫌疑人丘某君在京溪园镇新联村佛仔岭山地扫墓时,燃烧纸钱不慎引燃周边杂草致44亩有林面积被烧毁。
目前,涉案嫌疑人刘某友、丘某君已被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火苗再小
也会酿成大祸
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普法教育:
一、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 命令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